合同能源管理的特点
比客户自行投资低20%以上
比客户自行运营费用低20%以上
能源100%利用,实现CO2低排放
优势 1
改造资金公司投   节能技术公司出
 
运行风险公司担   经营效益共分享
优势 2
持续节能省钱   无需任何操心

规避系列风险   提高投资效率

物业品牌增值   健康舒适享受

 

 

优势 3
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
节能效益分项型是目前最常见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此种模式下,由节能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在合同期内与用能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共同分享节能效益,合同期内的项目所有权归于节能服务公司,合同期满后,项目所有权与节能效益全部归于用能单位所有。
节能效益分享型
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双方共同或任意一方单独出资实施节能项目,节能服务公司保证承诺的节能量。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确认达到承诺的节能量,用能单位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如服务费、投资及合理利润、税费等),如达不到承诺的节能量,由节能服务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予用能单位补足或赔偿。此种类型适于实施周期短的项目,项目的所有权和产生的节能效益均归用能单位。
节能量保证型
用能单位按照约定的费用委托节能服务公司管理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以及节能改造。节能服务公司出资形成的项目所有权在合同期内归节能服务公司所有,合同期满后转移给用能单位。
能源费用托管型
合同能源管理